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绥芬河机场航站楼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绥芬河机场航站楼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657000.00元(项目管理:169000元,工程造价全过程:234000元,工程监理:254000.00)(含税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全过程、工程监理。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
2.3服务地点:牡丹江市东宁市绥阳镇绥东机场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价款;施工完成总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施工完成总工程量100%时,支付合同金额10%价款;验收合格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10%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全过程项目管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监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监理航天航空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工程造价咨询: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4-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1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需提供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并承诺“如若成交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5)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17日9:00至2025年1月20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5.3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 采购保证金金额: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6.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2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5年1月21日13:30—14:00
7.3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4:00
7.4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开标室
7.5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8.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2025年1月21日14:00
8.2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9、其他补充事宜
9.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2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长江路11号(原检查院五楼)
联 系 人:王兴刚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李女士、闫先生
电 话:0453-******、******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