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开展关于危化品空瓶及危化品清理处置相关工作,现将该项目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投标材料。
一、资质要求
(一)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颁布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废类别须包含hw49其他废物。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个月内,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对以下危险化学品进行清运处理。
2、供应商应在院方办妥危险化学品转移手续后,统筹安排清运事宜,至供应商处置场内的货物卸车工作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规范,安全负责地至院方具体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各个暂存间库房与相应的管理员交接确认危险化学品的重量和种类,并处理处置。在转移、暂存和处理处置过程中,如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或发生安全、卫生等意外事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4、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生成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以下简称“危废转移联单”),危废出厂时需附带电子联单打印件及本车危废过磅单,若供应商未随车附带过磅单或附近无地磅磅秤进行计量,则危废实际重量以院方处置场地的过磅重量为准。
5、该项目需一次性清理完成。
6、危化品空瓶及危化品清理处置明细详见附件。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25000元,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包干价,含税费、人工费、清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及无法联系,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投标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费用结算
供应商按院方通知的日期清运并根据联单签收的数量和合同价格向院方开具正式发票,经院方核对无误后应在接到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供应商账户。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服务报价单(包含税费等);
2、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8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医院6号楼2层后勤处。
六、联系人:莫女士 0591-******
******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医院
2024年9月12日
危化品空瓶及危化品明细
一、资质要求
(一)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颁布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废类别须包含hw49其他废物。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个月内,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对以下危险化学品进行清运处理。
2、供应商应在院方办妥危险化学品转移手续后,统筹安排清运事宜,至供应商处置场内的货物卸车工作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规范,安全负责地至院方具体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各个暂存间库房与相应的管理员交接确认危险化学品的重量和种类,并处理处置。在转移、暂存和处理处置过程中,如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或发生安全、卫生等意外事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4、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生成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以下简称“危废转移联单”),危废出厂时需附带电子联单打印件及本车危废过磅单,若供应商未随车附带过磅单或附近无地磅磅秤进行计量,则危废实际重量以院方处置场地的过磅重量为准。
5、该项目需一次性清理完成。
6、危化品空瓶及危化品清理处置明细详见附件。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25000元,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包干价,含税费、人工费、清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及无法联系,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投标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费用结算
供应商按院方通知的日期清运并根据联单签收的数量和合同价格向院方开具正式发票,经院方核对无误后应在接到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供应商账户。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服务报价单(包含税费等);
2、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8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医院6号楼2层后勤处。
六、联系人:莫女士 0591-******
******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医院
2024年9月12日
危化品空瓶及危化品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