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受******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招标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询比,欢迎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0222FW******(ZZ50132FW******)
3、资金来源及构成: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
4、采购内容: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暂估价确认及竣工结算审核等服务。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9************消防泵******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及设备购置等。
5、服务地点:绥芬河市南外环路北NW-3-3地块
6、服务期限:自项目建设阶段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总工期382日历天。)。
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包括有关规范、规程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的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8、评审办法:综合打分法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二、采购方式:询比
三、采购预算:900000.00元(按黑价联【2013】39号文件收费标准折扣比率报价)。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4.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登记单。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4.4意向供应商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4.7项目管理成员: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09:00至2025年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5.2询比文件每包售价0元,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
六、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6.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6.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七、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
7.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无
7.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无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4时00分
8.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
9.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2025年1月24日14时00分
9.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站前路9号(站前路东,新华街北,中东楼,54幢)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451-******-3092
邮 箱:******.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