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阜宁镇建华村绥心谷定制农业项目需要临时使用绥芬河市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绥芬河市阜宁镇建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阜宁镇建华村绥心谷定制农业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停车场、菜园、丛林穿越、绿地、果园、木屋、太空舱、餐厅。
四、项目拟建设地点:阜宁镇建华村南绥公路大亚南侧。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面积为1.361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4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使用林地全部为绥芬河市阜宁镇建华村集体林地。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453-******。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01月08日
来源:绥芬河市林草局
撰稿:付欣磊
校对:叶媛
一审:郑茂
二审:王光磊
三审:贺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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