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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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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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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FJ0303G******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以黑财指(综)【2024】35号,绥自贸审批[2023]8号,绥自贸审批[2023]9号 批复************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要建设地点为绥芬河市,楼本体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共改造8个小区更换屋面5455平方米、外墙保温13529平方米、外墙涂料粉刷3888平方米、楼道粉刷 13个单元、单元门更换14樘、单元窗更换59樘安装声控灯39个、雨棚防水45平方米、单元给水立管改造713米、外墙开裂处理1922平方米及完善8个小区监控设施和线缆整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共改造8个小区给水井20个、给水主管道538米、污水井26个、化粪池10个、排水管网419 米、硬化地面 2314平方米、排水沟改造27米、平台防水 176平方米、台阶抹灰 1011平方米、铁艺大门两个、花池拆除。(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服务期限:1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3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3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招标控制价******.2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04月0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6时至2024年4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注: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网站首页-----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09时00分。

  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局

  电    话:******

  招 标 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联 系 人:庞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绥芬河市住建局

  撰稿:陈淑玲

  校对:刘嵩

  一审:陈淑玲

  二审:刘嵩

  三审:周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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